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强化政治担当
矿业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对照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在收到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研究制定了《矿业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集团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计划,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0个问题,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企业、各部室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同时强化巡察整改督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严格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在整改过程中,集团党委全面剖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讨论、举一反三,组织做好集中学习、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整改工作,紧盯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集团党委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整改成效,督促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对限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责任人拿出具体措施,加快办结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不断提升整改的效率,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论述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于2022年11月14日组织学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内容,盛翔物资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11月8日、集团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1月14日、红岩公司党支部和东矿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11月15日、飞恒投资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组织学习。二是深化权属企业改革,推动恒硕贸易公司、飞恒投资公司、兴业能源公司合署办公、优化整合,推动盛翔物资公司、鑫盛矿业公司、兴业能源公司参与洪山荒料销售,推动盛翔物资公司与海峡科化公司在龙岩市区域内民爆流通企业业务整合重组,加快推进企业转型高质量发展。
2.关于指导促学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制定《矿业集团“提高效率 提升效能 提增效益”行动实施方案》,积极贯彻上级部署加速度,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对上级和区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原则上7日内要传达学习到位。二是集团党委加强对集团权属党支部学习的指导督促,落实集团“三提三效”行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经排查,集团党委和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学习内容,均不再发生学习滞后的情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年初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2年6月20日组织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2022年11月14日组织学习中央《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内容,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思维。二是集团党委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于2022年7月11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6月30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会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于2022年12月20日集团党委再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国企主阵地建设。加强集团网站管理,在集团网站中设立学习专栏,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严格按照已制定的“三审制”审批机制,按程序发布网站信息报道。同时对已无业务用途的兴业能源公司网站进行关闭注销。
4.关于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集团监事会组成人员,2022年8月30日组织召开集团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集团两名职工监事。二是严格执行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厘清职责权限,适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管理、监督作用。三是对集团及权属企业董事、监事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已重新委派红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对兴业能源公司监事进行重新委派,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5.关于依法治企意识不强,企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成立红岩矿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督促东兴矿业公司加强对矿山新的在建扩建工程以及承包方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三是由盛翔物资公司召开公司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相关情况,对仓管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相关安全学习、仓管培训活动。四是由飞恒投资公司督促东中煤矿承包方环闽公司做好沉淀池整改以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工作,针对以上问题,对谢某予以批评教育。
6.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中心组已于2022年10月17日、飞恒投资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4月15日、11月18日、东兴矿业公司党支部和红岩矿业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11月15日、盛翔物资公司党支部于2022年12月2日均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安全法规等进行了学习。二是已完成东兴矿业公司2021年6月3日、红岩矿业公司2022年5月11日发出的检查通知单整改闭环并归档保存工作。三是已将安全生产“五进”活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将加强业务方面学习,提高集团安全生产文件方案的操作性、实效性。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红岩矿业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五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张某予以提醒谈话。
7.关于落实生态环保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东兴矿业公司已发通知文件给东坑矿承包方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禁止直接倾倒渣土废石行为,东坑矿承包方已加高河道公路边的挡墙防止渣土废石冲入河道,并及时做好河道清理及山顶三个平台复绿工作。二是红岩矿业公司根据矿区实际建设需要,设置临时水沟、临时沉淀池以及逐步做好平台、边坡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三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卢某予以批评教育。
8.关于资产负债率持续高位,债务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闲置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梳理核实,加强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率,实现资产价值。二是加强企业管理,努力增收节支,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国有资本积累。三是积极拓展业务,推动资金周转速度加快,增加企业营业收入。四是优化债务结构。采用长期、低息融资置换短期债务,对部分债务进行清理,避免出现较多的无效占用,以此来优化企业集团整体债务结构,降低企业风险。截至2023年9月底,集团资产负债率已由2022年1-4月的79.04%降至72.77%(同口径)。
9.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集团全体人员学习扫黑除恶宣传知识,增强扫黑除恶风险意识。二是督促恒硕贸易公司加强区域内煤矸石堆点巡查工作,并在煤矸石堆点拉“扫黑除恶”横幅标语,震慑阻拦偷挖盗采的行为,建立煤矸石摸排台账、巡查记录。同时联系属地政府,联合属地政府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煤矸石人员。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各权属企业学习扫黑除恶知识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在矿山处拉横幅及给一线矿工发放宣传单。
10.关于党建引领企业转型发展实效有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把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融入企业改革发展,把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作为基本作用列入基层党组织开展“达标创星”活动考评指标,并与权属企业经营业绩挂钩,推动权属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二是飞恒投资公司、恒硕贸易公司、兴业能源公司、盛翔物资公司等企业积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如盛翔物资公司2022年9月参与洪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并积极对接与海峡科化公司在龙岩市区域内民爆流通企业业务整合重组,加快推进企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兴业能源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参与洪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增收;恒硕贸易公司努力盘活四方山煤矿资产转让、配合永定区煤矸石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推进煤矸石堆场煤矸石处置和土地复垦业务,努力开源增加收入;飞恒投资公司拟对东中煤矿进行评估,为盘活所辖国有煤矿做好准备。三是制定《关于印发矿业集团“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矿业集团党委〔2023〕1号)、《关于印发集团党委书记领办“书记党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矿业集团党委〔2023〕4号)集团党委书记领办“书记党建项目”等,积极开展“党章传诵 党徽闪光 党旗飘扬”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推动党建引领集团企业转型发展。
1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于2022年7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一期)坑口至洪山石材产业园荒料运输项目变更运输机构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二是组织集团及权属企业领导干部学习《福建客家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永定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确保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经集体决策研究,规范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三是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权属企业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四是集团纪委主动介入,列席权属企业的重大事项会议;同时督促权属企业每月10日前报送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加大对决策程序的监督管理力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关于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纪委监委、监事会于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对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开展“四风”专项督查。二是督促东兴矿业公司积极认真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加强矿山采场、排土场及排水沟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集团安全环保部已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年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2.关于材料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加强了对材料审核把关,特别是对2022年11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言材料、述责述廉会议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均已退回督促重新撰写。二是强化思想教育,2022年12月22日集团党委书记与集团顾问张某、2022年12月28日盛翔物资公司党支部书记与顾问陈某进行廉政谈话时强调了该问题的严肃性,要求今后要提高政治站位,撰写材料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三是其他党支部已于2022年12月开展针对该问题的自查自纠,未发现该类问题。四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张某予以约谈。
3.关于违规领取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超额领取津补贴人员将津补贴退回至企业账户,红岩矿业公司总经理张某于2022年10月30日将超额领取薪酬退回红岩矿业公司账户;盛翔物资公司年薪制人员苏某、陈某于2022年10月28日将超额领取薪酬退回盛翔物资公司账户。二是举一反三,对集团其他权属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要求各权属企业严格按照年薪制人员薪酬制度进行发放薪资。三是集团纪委利用组织集团全体人员学习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会上,强调各权属企业年薪制人员严禁超额领取薪酬,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置。四是针对以上问题,对苏某、陈某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初,区矿业集团、区文旅集团、区建发集团等三大集团纪委联合对永定盛翔物资公司2019年至2022年4月份的业务接待情况开展了检查,并根据核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撰写情况说明。对涉案人员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置,其中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在2022年11月,集团纪委开展了2022年下半年“三公经费”及“四风”工作检查,督促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在贯彻落实《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47号)》文件的同时,修订完善企业业务接待制度。三是加强集团企业公务接待管理,督促各权属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
5.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违规领取报支差旅费的集团干部职工退回伙食补贴。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集团企业违规报支差旅费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集团本部、恒硕贸易公司、飞恒投资公司、东兴矿业公司均存在违规报支差旅费情况,已责成违规报支人员退回违规报支费用,累计退回5873.8元。二是组织集团全体职工学习《福建客家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思想上杜绝出差人员违规领取出差补贴的行为。三是严把审核关,加强对出差人员开具接待函和出差报销的情况进行核查核对,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6.关于资金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7日上午前往东兴矿业公司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座谈学习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并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规范各项收支手续,加强学习、认真总结,努力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催缴到期资金,根据东兴矿业公司总经办会议精神,双方签订延期还款补充协议,并责成东兴矿业公司督促东坑矿承包人分别于2022年6月24日汇入10万元、12月5日汇入5万元、2023年4月14日汇入5万元、6月30日将剩余款233,779.39元汇入东兴矿业公司银行账户。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止剩余款全部上交。
7.关于资产盘活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7日前往红岩公司召集相关人员座谈,组织指导红岩公司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对矿山设备重新进行核实;组织红岩公司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资产管理政策培训,集中学习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办法等相关文件,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二是由集团公司牵头,组建红岩公司闲置资产领导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红岩公司资产重新进行梳理。三是对可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将在红岩公司何家寨矿区新设矿权实现矿山开采后,把机械设备投入使用,使资产价值利用最大化。四是对不可使用的机械设备,按程序通过报废、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
8.关于存在违规招标行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集团及权属企业涉及项目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及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暂行规定、政府性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责令荒料运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经集团审核把关后,2022年7月15日盛翔物资公司再次进行公开挂网招标,2022年8月5日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三是举一反三,对集团权属企业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其他违规问题进行清查。经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招标行为。
9.关于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设计标准要求更换25cm高度路面钢模,并现场复核确认钢模高度达到设计标准。二是对所有未达到设计标准规格的原材料清除材料堆场。三是加强现场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监理单位严格落实监理责任,执行旁站制度,总监、业主人员采取不定期监管检查,保证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四是已撤换生态修复项目现场监理员。五是针对以上问题,对沈某予以批评教育。
10.关于项目资金把关不严,程序违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鑫盛矿业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1日向区财审中心咨询洪山乡座妈石场复绿项目预算审核程序,并按要求完善该项目的财政审核预算,确保项目合规性。二是鑫盛矿业公司矿山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督促驻地监理、总监、设计代表对洪山乡下径村大便里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变更设计审批表填写补齐完整具体审核意见。三是要求相关负责人补齐支付申请意见并签字,同时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项目、工程款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核,完善支付申请审批手续;四是2022年11月28日组织学习《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建客家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关于研究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事宜的纪要》等工程项目规章制度;五是修订完善鑫盛矿业公司工程项目规章制度。六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张某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机关党支部、红岩矿业公司党支部、盛翔物资公司党支部开展针对该问题的自查。二是集团党委2023年1月4日组织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培训,提高党务人员对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的理解,并在2023年2-3月对各党支部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会前、会中、会后工作跟踪指导,加强对会议程序的规范。三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列席挂钩联系党支部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对会上不规范的情况直接制止并督促立即整改,确保不再发生该问题。
2.关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与城郊镇党委、古竹乡党委、新罗区东肖镇党委反复沟通协调,已将剩余5名原下岗职工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二是督促各权属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已辞职的党员管理,目前辞职党员均已将组织关系转入新入职单位,确保了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序。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于2022年9月27日开展发展党员党务知识培训,提高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权属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发展党员业务水平,推进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同时集团党委加强对发展党员程序的指导和审核,确保发展党员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集团党委已从2021年7月30日起规范集团党委会议召开程序,强化执行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不再以党委扩大会名义讨论党务事宜,保证了发展党员相关事宜只在集团党委会议上讨论。三是东兴矿业公司党支部已将2019年10月18日记录错误的党员大会作废。四是针对以上问题,对简某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职工劳动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飞恒投资公司、盛翔物资公司、鑫盛矿业公司已通知“请长假”“停薪留职”的人员限期回单位上班。二是对回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接替退休或即将退休人员的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了集团企业请长假人员处置方案,通过回岗工作、继续待岗、请病假、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妥善处置“请长假”“停薪留职”等人员问题。目前已按处置方案办理,11名“请长假”“停薪留职”人员,已回岗安排工作5人,继续待岗2人,请病假1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人,已退休1人。
5.关于违规增加薪级工资和计算工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盛翔物资公司已按《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及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龙人薪函〔2021〕3号)等文件规定,对员工请病假、事假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不确定等级,不计算工龄,不增加薪级工资,并已对违规增加薪级工资和计算工龄人员进行退档处理。二是集团本部及企业已开展违规发放薪酬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违规发放薪酬问题。后续将定期检查权属企业薪酬发放情况,保证薪酬发放合理合规。
6.关于“一岗双责”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洪山王寿山生态修复项目部在2022年12月制定了废石料级别鉴定廉政风险制度。二是举一反三,督促权属企业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是督促各权属企业每半年报送一次企业廉政风险点以及防控措施并根据公司实际及时更新,强化纪律意识,长效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7.关于廉政谈话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廉政谈话制度,盛翔物资公司、东兴矿业公司、鑫盛矿业公司重新修订了谈心谈话制度,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并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权属企业廉政谈话监督检查,并督促各企业年终把开展廉政谈话情况报送集团纪委。经检查,鑫盛矿业公司目前已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三是集团将是否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规范性作为权属企业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权属企业干部职工绩效相挂钩,确保推动集团权属企业重视、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四是其他企业经开展自查,未发现该问题。五是针对以上问题,对王某予以提醒谈话。
8.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纪委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2022年度以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团全体人员学习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二是在2022年10月14日,集团纪委开展了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失信人员摸排工作,对摸排出来的人员进行咬耳扯袖谈话,2022年共谈话4次。三是督促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每半年对公司进行一次失信人员摸排,并将摸排出的情况上报至集团纪委。
9.关于廉政教育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2022年8月25日重新修订《矿业集团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及时完善了相关内容。二是集团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审核把关,特别是对集团领导干部落实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发言材料,由集团党群部、纪检监察室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均退回督促重新撰写,符合规范后统一报送区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审核。三是集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于2022年9月21日“树牢廉洁观·弘扬好家风”主题廉政现场教育活动,2023年5月16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前往永定区检察院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严守廉洁底线·筑牢反腐防线”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且各支部2022年至少对党员上一次廉政教育党课,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着力构建廉政教育体系,切实提升廉政教育实效和影响力。四是集团纪委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2022年以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团全体人员学习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问题,并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用微信发送清廉过节提醒信息,时刻为集团干部职工敲响廉洁“警钟”;2022年督促3名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处分情况通报,用身边的现实案例对其他党员进行了廉政教育;2022年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行为的职工进行咬耳扯袖谈话4次,确保抓实抓好集团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
(四)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推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对接跟踪矿规、生态林等制约永定红石材产业发展因素解决,并取得阶段性进展。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于2022年8月10日获自然资源部批复,2022年10月26日省自然资源、发改、生态环境、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五部门已联合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允许永定区新设饰面石材矿权。红岩矿业公司在原有已报批调整956亩生态林的基础上,2022年再次向林业部门申请2011亩生态林调整,2023年3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定区调整部分生态公益林的批复》(闽政公益林[2023]5号)批准同意调整永定红矿区2011亩生态公益林。二是半径矿区整合收购遗留采矿权争议问题,经多方多次磋商,目前采矿权争议问题已经解决,半径矿区已复工,半径西矿于2023年10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正式进入开采阶段。今后将吸取教训,做到提前谋划,把所有可能因素考虑进去,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三是王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按计划要求有序推进实施治理。四是红岩矿业公司倒排时间,已制定矿山基建验收工作进度时间表,督促红岩矿业公司加快推进半径矿区、大竹源矿基建进度。红岩公司已招标了运输公司,加大大竹源矿弃土剥离、运输,加快矿山基建进度,目前半径西矿已正式开采,半径东矿、大竹源矿区预计2023年年底可完成基建。
2.关于重点项目攻坚干劲不足、举措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多次协调沟通,已将洪山机制砂项目与王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有机结合,机制砂项目由北京高能公司予以实施,并于2022年10月11日进场施工,按计划有序推进工程建设。二是主动对接林业部门,做好樟坑石灰石矿区涉及2266亩二级生态林和永定红矿区涉及2011亩生态林调整申报工作。2023年3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定区调整部分生态公益林的批复》(闽政公益林[2023]5号)批准同意调整樟坑石灰石矿区及永定红矿区涉及的生态公益林。同时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已将樟坑石灰石矿范围涉及195亩基本农田调出。三是樟坑石灰石矿区已完成勘探和地质报告评审登记,正在协调下一步矿权相关工作。鑫盛矿业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地质八队参加了永定樟坑矿区项目推进研讨座谈会,通过会上沟通协商,一致同意以签订四方协议来明确矿权、股权等问题。目前正积极与金鼎矿业公司、地质八队、春驰集团公司进行沟通,并与春驰集团新丰水泥公司协商制定矿区合作开发的具体方案。
3.关于煤矸石综合治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恒硕贸易公司加强与相关意向方沟通,恒硕贸易公司不定期在公司建立的煤矸石意向方群发布煤矸石处置动态信息,已于2022年10月9日-15日在龙岩永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网站上投放发布公开处置煤矸石信息,同时2022年11月11日、17日分别与高陂新在坑、龙潭老寮坑煤矸石堆场意见向方沟通协商,加快对外销售处置煤矸石。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通过在龙岩永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放电视公开招标广告的方式进行广而告之。同时,借助多种宣传平台和媒介加强宣传公开处置信息,加快对外销售处置煤矸石。截止目前,恒项贸易公司已售堆场煤矸石39个点104.25万立方,实现含税收入548.65万元,缴纳税费126.2万元。二是督促恒硕贸易公司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煤矸石“一点一策”档案管理,抓紧按要求编制生态治理方案,目前已售堆点已全部完成简单生态治理方案的编制。三是督促各业主按制定的生态治理方案加快生态恢复综合治理进度。目前已完成3处生态恢复治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其他堆场均已采取撒草籽或种山竹等恢复措施。四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卢某予以提醒谈话。
4.关于煤矸石私挖盗采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跟踪协调。对恒硕公司摘牌前煤矸石盗采的案件,做好煤矸石原始数据以及报案记录归档整理,并加强与公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所在乡镇沟通,形成合力,做好追缴煤矸石款项工作。至目前共追回约12万立方煤矸石及煤矸石款约127.3万元。二是加强管理。采取安装监控、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对现有煤矸石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煤矸石私挖盗采现象。三是采取施撒石灰及牵扯警戒线的措施,标记权属范围加以防范。
5.关于煤矸石处置迟缓,效果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与权属堆场属地乡镇及村干部的沟通,通过村企共建形式,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纠纷,构建和谐村企关系,为后续煤矸石公开处置做良好铺垫。二是对由地形图不准确造成测绘误差堆场采取清运前后数据差,辅于地磅计重确定实有方量的措施,推动权属煤矸石堆场的处置。三是拟对存量大的堆场采取与意向方书面约定分2-3期付款的措施,充分调动意向投资方的积极性。四是强化煤矸石销售,实行分片包片负责,责任到人,强化责任意识。目前已售堆场39个点104.25万立方,实现含税收入548.65万元。五是将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45处权属煤矸石堆点共计171.43万立方米煤矸石策划至该项目中进行统一处置,项目中标方已缴交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煤矸石价款,实现煤矸石溢价2500万元。
6.关于存在过关思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督促权属企业认真全面对待对上轮巡察问题的整改。二是盛翔物资公司、鑫盛矿业公司、飞恒投资公司、东兴矿业公司、恒硕贸易公司等相关权属企业结合企业实际修改完善了业务接待、车辆管理、差旅费管理、选人用人等制度。三是集团纪委分别于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开展了“三公”经费、“四风”工作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制度执行。
7.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违规发放薪酬追缴进度迟缓,影响巡察整改质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0〕2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集团干部职工薪资管理。二是飞恒投资公司已责成黄某退还多领取的工资薪酬,并组织专人负责追缴任务。2022年6月收到黄某退回款项1200元。三是飞恒投资公司黄某于2022年11月16日提交关于领取绩效的情况说明,飞恒投资公司发放的绩效实际上为其本人在办理抚市镇煤炭综合大楼土地证等证件过程中垫付的相关费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复杂疑难问题搁置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鑫盛矿业公司制定相关下洋地热资源管理方案,拟与下洋镇政府共同管理下洋地热资源,方案再进一步完善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加快组织实施。二是鑫盛矿业公司做好下洋温泉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先与下洋客都和汤子阁温泉管理人员联系沟通,协商地热资源管理费收取事宜,加快落实收取下洋地热资源管理费。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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